1、新户包含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 个月以上的主卡客户。
2、合格消费包括:一般签账消费、预借现金、邮购分期当期应付金额(非分期交易总金额)、自由分期付当期应付金额(非分期交易总金额)、商场分期当期应付金额(非分期交易总金额),但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消费,也不包括网上消费、"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滞纳金及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
3、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4、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5、如参与活动的客户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该类客户获奖资格的权利;
6、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