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活动一:AR互动,召唤神龙,抽取500M-10G流量值奖励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进入浦发银行信用卡浦大喜奔APP首页,使用AR功能扫描浦发梦卡之龙珠卡卡体正面,在成功集齐七颗龙珠后,向神龙许下愿望,在页面中输入个人手机号,即可随机抽取500M-10G流量值的三网通用流量值,100%有奖!领取方式详见活动页面。
*流量值奖励限量3万份,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每人限获赠1份。

活动二:龙珠卡收费版面赠礼活动
第一重赠礼: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新申请并获得核卡的浦发梦信用卡龙珠卡收费版面用户,核卡后30天内卡片激活并有一笔合格消费将获得龙珠蓝牙音箱一台,限量3000份,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第二重赠礼: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新申请并获得核卡的浦发梦信用卡龙珠卡收费版面用户,核卡后60天内使用该卡进行合格消费满188元、或选购任一权益产品、或办理任意一笔分期(单笔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达标后还将获赠龙珠数码套装(包含充电宝、手机支持架、数据线、自拍杆、USB灯)一份,限量3000份,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三、活动细则
活动一:AR互动,召唤神龙,抽取500M-10G流量值奖励
1、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客户(包括浦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和非持卡人)进入浦大喜奔APP精品页面,点击热门功能-AR栏位,扫描浦发银行梦信用卡可识别AR版面(简称“梦卡AR版面”),可进行AR动画效果互动,点击动画中相应提示,跳转进入浦大喜奔APP专属领奖页面。客户根据页面提示输入个人手机号,即可抽取500M-10G流量值(流量值随机,可用于三网通用流量充值);客户须在活动期间申请并核发梦卡AR版面,且在核发后60天内进行任意一笔消费,并须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方可领取前述抽中的流量值奖励。奖励的流量值将于持卡人的首笔消费后次月20日前计入持卡人的小浦流量“银行”账户。流量值奖励限量3万份,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每人(以身份证号为准)限获赠1份。
2、 活动细则:
1) 消费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不含取现、溢缴款存取、还款、费用部分(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滞纳金等)和分期交易还款等其他情形。
2) 领奖页面输入的个人手机号需与持卡人在浦发银行预留手机号一致,否则无法获得本活动流量值奖励,具体以浦发银行信用卡系统统计为准。客户在领奖页面输入的个人手机号仅用于核对领奖条件。
3) 持卡人获得的流量值奖励以领奖页面实际显示的流量值为准,流量值计入持卡人的小浦流量“银行”账户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向持卡人银行预留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持卡人按下述第4)条约定入口自行提取。
4) 流量值提取入口:
微信公众号:持卡人关注并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广场”-“浦发爱红包,流量送不停”,进入小浦流量“银行”活动页面。
APP移动客户端:持卡人下载并注册浦发信用卡浦大喜奔APP,点击“流量银行”进入活动页面。通过该渠道的持卡人也须关注、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开通小浦流量“银行”,方可提取流量值。
5) 小浦流量“银行”流量值不具有现金价值且仅代表流量的大小、仅可用于提取手机流量包(以下称“流量包”)。具体流量包提取方式以流量小浦“银行”活动页面提示为准。
6) 奖励流量值的提取有效期为12个月(按自然月计算,含当月,有效期截止至第12个月的25日为止),自获得流量值当月起算,即该流量值的提取有效期截止至获得流量值当月之后(含当月)的第12个月的25日,过期作废。
7) 奖励的流量值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用户(不含虚拟运营商)使用,流量可全国漫游(不含港澳台),支持2G/3G/4G网络。
8) 持卡人可基于小浦流量“银行”进行流量包的提取。在持卡人完成流量包提取之后,流量包所含流量将于2个工作日内充入持卡人输入的手机号码中,提取成功后该手机号会收到短信提醒,具体生效时间以运营商告知为准。(特别提示:鉴于运营商原因,相关通知短信仅起通知作用,相关内容仅作为参考之用,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请以小浦流量“银行”活动细则为准,如对于通知短信有任何疑问的,请询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客服热线。)
9) 所提取的流量包当月有效,如持卡人在本省定制了灵活账期,流量包有效期以持卡人的账期为准,详询当地运营商。
10) 具体小浦流量“银行”使用规范及说明请参见小浦流量“银行”活动细则。
11)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获得本项获奖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同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本活动条款的权利,前述调整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布后生效。
13) 持卡人参与此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14) 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活动二:龙珠卡收费版面第一重、第二重赠礼活动
1、 活动对象:浦发梦信用卡龙珠卡收费版面(下称“龙珠卡收费梦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2、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申请并核发龙珠卡收费梦卡的持卡人,于核发后30天内激活卡片并进行一笔合格消费,首笔消费入账后次月可获赠龙珠蓝牙音箱一台,限量3000份,每人限获赠1份,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在活动期间申请并核发龙珠卡收费梦卡的持卡人,核卡后60天内使用该卡进行合格消费满188元、或选购任一权益产品、或办理任意一笔分期(单笔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达标后还可获赠龙珠数码套装(包含充电宝、手机支持架、数据线、自拍杆、USB灯)一份,限量3000份,每人限获赠1份,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3、活动细则:
1) 消费时间以浦发银行卡中心系统入账时间为准。合格消费包括:一般签账消费、预借现金、邮购分期当期应付金额(非分期交易总金额)、自由分期付当期应付金额(非分期交易总金额)、商场分期当期应付金额(非分期交易总金额),但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消费,也不包括网上消费、"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滞纳金及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
2) 权益产品包括浦发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我要特权”平台内所有权益产品;
3) 当月达标的持卡人,浦发信用卡中心将于次月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客户,获赠商品于达标次月派送至持卡人预留在浦发信用卡中心的账单寄送地址 ;如因持卡人预留信息有误或无效等原因,导致持卡人未收到相关赠品(包括赠品被他人签收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 获赠商品以持卡人实际获得的实物为准,不可折现或调换为其他商品,所有赠品的派送及后续服务事宜,将由有关供应商负责;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对本次活动商品的质量提供任何保证,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就有关活动商品引起的有关或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5)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并取消持卡人参加活动的资格;
7)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及细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后生效;
8)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