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1. 活动时间:2017年4月7日11:00—13:00
2. 活动对象:注册且绑定浦大喜奔APP的浦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3. 活动参与方式:活动期间,持卡人登陆浦大喜奔APP,进入生活——食——互动活动参与”送你一道招牌菜“活动,根据页面完成配对游戏的持卡人均可获得1次刮卡机会,有机会赢得”免费享用招牌菜“权益1次(以下简称“招牌菜权益”)。活动期间,每位持卡人仅限获得1次刮卡机会,总计10000个权益,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统计数据为准。
4. 获得招牌菜权益的持卡人,可在所有活动门店中任意选择一家用餐,使用浦发银行信用卡消费满200元即可凭权益券码获赠一道该店指定招牌菜。每张券码限兑换1次。
5. 每个活动门店可兑换的招牌菜菜品以活动页面指定为准。部分活动门店券码不可与店内其他优惠共享,具体使用规则以门店服务员告知为准。
6. 本次活动门店覆盖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成都、福州、郑州、武汉、天津,各门店可兑换招牌菜的价格不同,客户参与本次抢购活动均默认已知晓该权益使用规则、对应可用门店及活动门店所覆盖的城市,客户不可在抢购完成后要求卡中心提供权益范围以外的补偿。
7. 本次活动发放的招牌菜权益电子券码可至对应商户的指定门店(详见活动页面)使用,每桌仅限使用1张。该电子券码不得转让、售卖、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优惠。
8. 该电子券码一经使用不得退换。如持卡人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则兑换的招牌菜金额不计入开票金额。
9. 每张电子券码限使用1次,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过期自动失效。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该电子券码,则视为放弃。持卡人需自行妥善保管资格券码,如出现丢失、被冒领或因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券码误删、泄露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予补发或赔偿。
10. 对于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获奖活动、虚假交易的用户,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优惠资格或其因参加活动所获产品或权益,并停止服务、封停账号。
11.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有权调整或变更本活动规则,并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公告后生效。
12.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对于本活动所提供的菜品、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问题请咨询商家。
13. 持卡人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14.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5.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