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1、活动对象为浦发银行信用卡(不包括公务卡)主卡持卡人参加,附属卡消费一并计入主卡计算。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和被冻结账户等非正常状态账户不可参加本活动。
2、 本活动的消费统计周期为2017年1月1日00:00:00至2017年6月30日23:59:59。期间持卡人消费以交易日为准计入本次活动统计计算,持卡人排名先后以满足条件的消费累计金额高低为统计依据。
3、 快捷支付消费包含商户快捷(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等)、云闪付、ApplePay及小浦支付快捷。
4、 如同时满足“快捷消费回馈”与“累计消费回馈”要求,可同享两项奖励。
5、 奖励领取期间不分先后,入围客户均可100%获得相应红包回馈奖励。
6、 参与活动持卡人需在活动日当日规定时间内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中输入:“浦大喜奔回馈日”或登陆浦大喜奔APP 进入活动页面,查询领取资格并按提示操作领取红包。参与活动持卡人需在活动期间及领奖期间保持关注并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未在活动时间内领取奖励或在奖励领取前取消关注或绑定,视为放弃回馈奖励。
7、 红包内所获刷卡金自红包领取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有效期为自计入持卡人个人信用卡账户日起30天,可用于抵扣持卡人使用浦发信用卡发生的新增消费的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
8、 统计周期内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或撤销等类型交易的,不计算在本次活动内。
9、 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10、本活动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束。
11、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于官方网站、微信等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12、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信用卡背面客服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