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活动时间:即日起—2018年12月31日
活动对象: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即日起至12月31日,持卡人通过小浦买卖车平台成功办理汽车分期业务(仅限购买新车)且分期金额大于3万元(含),并按约成功完成首期还款,可获赠400元信用卡刷卡金。不限汽车分期办理期数。限前2000名持卡人。活动期间,每位持卡人仅限享一次信用卡刷卡金赠送

活动细则:
1、持卡人可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渠道参与本次活动,包括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官方网站、浦发信用卡浦大喜奔APP。
2、持卡人所获得的刷卡金使用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过期则自动失效,该刷卡金不得兑现、转让,且一经使用后即失效,不可重复使用。因出现持卡人账户状态异常导致该刷卡金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使用的,则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予补发。
3、刷卡金最晚将于持卡人满足活动条件的次月月底前发放至持卡人办理本活动中汽车分期业务的信用卡账户;持卡人可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账务.绑定-我的刷卡金”或“浦大喜奔APP-我的-刷卡金查询”等官方渠道查询。
4、该活动发放的刷卡金奖励总名额为2000名,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中记录的办理汽车分期业务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到先得。
5、该活动同一持卡人仅可享受一次刷卡金赠送,有多笔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不叠加刷卡金奖励。刷卡金可用于抵扣持卡人使用浦发信用卡发生的新增消费的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不得用于抵扣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或滞纳金等)和已到期应还款额。
6、持卡人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7、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提前撤销或终止已办理的汽车分期业务,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收回刷卡金奖励,如该刷卡金已被使用,则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扣除与已被使用部分等额的金额。
8、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变更本活动奖品之权利,同时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本活动条款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9、本活动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束。
10、持卡人办理的汽车分期业务仍应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条款与细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