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浦发苏宁易购联名卡苏宁全民嘉年华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12日
二、活动内容
2018年11月5日前,成功申请并激活浦发苏宁易购联名信用卡的新户持卡人,使用此卡合格消费一笔后,可以获得苏宁易购100元立减权益1份(立减权益单笔订单满200元可使用)。活动期间,每位符合条件的持卡人限获得1份,按照首笔合格消费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限前5000人,总限量5000份,送完即止。持卡人可登录苏宁易购App/PC端-我的-优惠券-金融券查看,并于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12日通过苏宁易购App和PC端-苏宁支付选择浦发银行苏宁易购联名信用卡支付时抵扣对应优惠金额使用。
三、苏宁易购100元立减权益使用规则
1.立减权益将在2018年11月9日前返入持卡人在浦发信用卡系统预留的手机号所对应的苏宁易购账户名下。活动期间,满足活动条件的联名卡持卡人收到易付宝定向发送的优惠券后,方可在苏宁易购App和PC端购买实物类商品时,通过苏宁支付选择浦发苏宁易购联名信用卡支付单笔订单满200元可抵扣对应优惠金额。优惠券在有效期过后无法使用。
2. 活动仅限购买苏宁易购平台的实物类商品参与,其中秒杀、众筹类实物、赠品、合约机、使用苏宁物流的非苏宁自营商家、定金团商品除外。实物类具体包含:手机、生活家电、厨卫电器、数码、电脑办公、大家电、超市、母婴、家装等商品类型,具体以苏宁易购官方发布为准。
3.同一易付宝账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银行卡号、同一手机号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持卡人。
4.享受本活动立减优惠的订单仅支持全部退货,客户退货后将仅退还持卡人实际支付金额,优惠券也将退还,持卡人再次使用优惠券需在其有效期内使用,如持卡人在优惠券有效期外发生退货,则不再退还优惠券。
5.如有作弊刷单等违规行为,将取消一切奖励并追究责任。
6.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苏宁和浦发银行卡中心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活动,并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7.本活动有关奖品、商品或服务由苏宁易购提供,持卡人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苏宁易购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任何有关本活动奖品、商品、服务之责任以及售后服务,均由苏宁易购或相关供应商负责。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对本次活动奖品、商品、服务的质量提供任何保证,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就有关活动奖品、商品、服务质量、送货或售后服务引起的有关或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条款
1、新户指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 个月以上的持卡人。
2、合格消费包括:一般签账消费,但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公共事业费、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金融机构类消费,也不包括预借现金、网上消费(除绑定快捷支付,快捷支付包含支付宝、微信、京东支付等第三方快捷支付;小浦支付快捷支付;Apple Pay、三星Pay、HCE、华为Pay、小米Pay等云闪付交易;银联二维码交易)、“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
3、持卡人参与此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4、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本权益及活动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5、如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浦发银行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
6、持卡人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的,将被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布后生效;
9、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

浦发梦卡之苏宁易购联名信用卡权益细则

权益一:首刷即享苏宁SUPER VIP会员权益
1、权益内容: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成功申请浦发梦卡之苏宁易购联名信用卡的新户主卡持卡人(下称“新户持卡人”),于核卡后60天内使用该卡任意合格消费一笔,次月底前即可获得一年期苏宁SUPER VIP会员权益。
2、权益细则:
1)本权益仅限新户主卡持卡人可享,每人限享一次。新户指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个月及以上的持卡人。
2)新户持卡人需于卡片核发后的60天内使用该卡发生合格消费一笔,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入账时间为准。
3)苏宁SUPER VIP会员将于新户持卡人合格消费一笔的次月底前生效,持卡人可登陆苏宁易购APP“我的易购-右上角SUPER会员-我的SUPER”进行查询。
4)苏宁SUPER VIP会员有效期自获取之日起一年有效。若新户持卡人在获取之日前已为苏宁SUPER VIP会员,则会员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若新户持卡人在获取之日前已免费试用,则自获取之日起一年SUPER会员权益开始生效;若新户持卡人在获取之日前已为V1-V4等级会员,则自获取之日起一年SUPER会员权益开始生效。
5)苏宁SUPER VIP会员权益及具体规则,请登录苏宁易购APP查看相关会员权益说明。电脑版:https://supervip.suning.com/snprime-web/toAllPriv.do
移动版:https://supervip.suning.com/snprime-web/m/toAllPriv.do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非此活动商品及服务的提供方,关于权益一的具体内容及后续服务由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负责有关苏宁SUPER VIP会员及后续服务事宜。任何有关责任,将由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苏宁易购客服电话4008365365咨询。
权益二:消费达标即获66元刷卡金
1、权益内容:
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申请浦发梦卡之苏宁易购联名信用卡的新户主卡持卡人(下称“新户持卡人”),于核卡后60天内使用该卡合格消费满三笔,次月底前即可获得66元刷卡金。
2、权益细则:
1)本权益仅限新户主卡持卡人可享,每人限享一次。新户指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个月及以上的持卡人。
2)新户持卡人需于卡片核发后的60天内使用该卡发生合格消费三笔(含)及以上,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入账时间为准。
3)刷卡金获得及使用规则:
(a)刷卡金金额统一为66元人民币,将于新户持卡人消费满足活动条件的次月月底前,发放至个人信用卡账户。
(b)本权益所获的刷卡金使用有效期为60天,自发放至个人信用卡账户之日起计算,逾期失效。刷卡金可抵扣后续新增境内外交易入账的人民币本金(即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费用部分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
其他条款:
1、合格消费包括:一般签账消费,但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公共事业费、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金融机构类消费,也不包括预借现金、网上消费(除绑定快捷支付,快捷支付包含支付宝、微信、京东支付等第三方快捷支付;小浦支付快捷支付;Apple Pay、三星Pay、HCE、华为Pay、小米Pay等云闪付交易;银联二维码交易)、“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本权益及活动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3、如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浦发银行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
4、为确保权益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5、持卡人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的,将被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布后生效;
7、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