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细则

一、信用卡账户、账单及还款方式

1. 信用卡账户合并
1) 新系统升级后,客户名下所有信用卡账户(特例卡产品除外)将统一合并为一个个人信用卡账户,同一账户下的所有卡片将共享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中的最高信用额度,并对该账户下所有卡片生效。
2) 上述特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吉利卡、个人报销卡、合作性产品、公司卡以及公务卡)都会各自分别拥有独立类别账户,独立账户间信用额度独立,不与个人信用卡账户共享。

2. 记账方式和还款方式变更
1) 客户同一账户下任意信用卡的消费、取现、分期付款、费用、利息等交易都将统一记录在该账户下,统一为一个账单日,每月统一结出一份账单。客户持该账户下的任意一张信用卡进行还款,即可对客户同一账户的欠款统一还款,无需再对各信用卡分别还款。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只能绑定一张借记卡进行自动转账还款、设置相同的自动购汇还款方式。
2) 客户名下不同类别的账户将分开出账单,需要分别还款。不同账户间可以有不同账单日,并可分别设置不同借记卡进行自动转账还款,以及设置不同的自动购汇方式。

二、积分规则

1. 积分合并
1) 主卡客户名下的同一类账户下的卡片积分余额将会进行合并(个人信用卡账户下的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积分特殊处理不进行合并)。其中,新系统升级之前已持有并已激活浦发美国运通超白金信用卡或浦发美国运通白金信用卡(以下简称美运卡)的客户,美运卡积分按100%的比例计入合并后的账户,该类账户下的其它卡片积分按50%的比例计入合并后的账户;新系统升级之前未持有美运卡的客户,其名下同一类账户下的卡片积分将按照100%的比例计入合并后的账户;新系统升级之前已持有但尚未激活美运卡及新系统升级之后新办理美运卡的客户,在美运卡激活当日,该类账户的存量积分按50%的比例计入该类账户。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积分按照原来的规则独立兑换合作方里程(积分)。
2) 使用浦发信用卡进行一般签账消费,按照人民币一般签账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1分标准逐笔计算积分。所有通过国际卡组织(VISA \MasterCard \JCB \American Express等)转接的外币一般签账消费均以人民币记账,按入账后满1元人民币可获得积分1分,原浦发美国运通超白金信用卡或浦发美国运通白金信用卡境外外币交易将不再享有双倍积分,同一类账户下的积分将合并计算(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积分除外)。自新系统升级日(含升级当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使用浦发信用卡进行消费,所有有积分消费享1.5倍积分,包括常规1倍积分及0.5倍额外奖励积分。所得积分如有小数,则小数部分均不计入。取现交易不再累计积分。

2.积分有效期调整
1) 客户同一类账户下如拥有任意积分永久有效主卡卡产品(永久有效卡产品:浦发美国运通超白金信用卡、浦发美国运通白金信用卡、VISA白金卡3600元年费版),则该类账户下积分永久有效;若该类账户下积分永久有效卡产品全部销户,则该类账户下积分有效期统一自积分永久有效卡产品销户之日起8年有效。
2) 客户同一类账户下如无积分永久有效主卡卡产品(永久有效卡产品:浦发美国运通超白金信用卡、浦发美国运通白金信用卡、VISA白金卡3600元年费版),则该类账户下积分有效期统一自账户开户之日(该账户下申请的第一张卡核发之日)起8年有效。
3) 为答谢老客户,本次新系统升级时已持有浦发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如无积分永久有效主卡卡产品,账户下积分有效期统一为在原有卡片(新系统升级前已核卡的卡片)最长积分有效期基础上增加8年。

3. 5倍积分权益产品相关调整
1)产品订购
原规则:每位客户名下每张卡(麦兜卡、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五星电器浦发联名信用卡除外)可分别订购5倍积分单类别产品。
调整后:
· 系统升级日(含升级当日)起,针对新客户,每位客户名下每类账户每类5倍积分权益只能购买一份,同一类账户可购买不同类别的5倍积分权益。若持卡人名下某张浦发银行信用卡已经订购5倍积分权益,则该卡所属账户名下的其他信用卡无法订购同类5倍积分权益。每位客户每类账户可购买的不同类别的5倍积分权益之份数上限以购买时的相关说明为准。
举例:客户个人信用卡账户中的爱宁卡订购了5倍积分支付宝权益,则该客户个人信用卡账户中的其他卡片不能订购5倍积分支付宝权益。
*以下账户中对应的卡片不能订购本权益。

账户名称

不能订购5倍积分权益的卡片

个人信用卡账户

麦兜卡、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五星电器浦发联名信用卡

个人报销卡账户

集中报销卡、宝钢卡

公务卡账户

公务卡

公司卡账户

所有卡


· 系统升级日前已经订购5倍积分权益的浦发信用卡持卡人,其订购该权益所用信用卡的所属账户名下的其他信用卡,自系统升级日(含升级当日)起无法订购同类5倍积分权益。
· 如客户同一账户名下多张浦发信用卡于系统升级日前已经分别订购同类5倍积分权益,且该权益当前服务期到期日均在系统升级日(含升级当日)之后,则该类5倍积分权益的服务期全部到期后,仅最后订购的一单该类权益自动续订,其他同类权益到期后则全部终止,不再自动续订。
举例:客户个人信用卡账户中的A、B卡均订购了5倍积分支付宝权益,其中A卡在10月5日订购,B卡在10月7日订购,则A卡订购的权益在到期后不再自动续订,B卡订购的权益到期后自动续订。
2)每月积分返还上限
原规则:每位客户每月每卡单类积分返还上限为5万积分。
调整后:每位持卡人名下每月每账户单类5倍积分权益可返还积分上限为5万积分。
*以下账户中对应的卡片均不可享5倍积分权益。

账户名称

不可享5倍积分权益的卡片

个人信用卡账户

麦兜卡、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五星电器浦发联名信用卡

个人报销卡账户

集中报销卡、宝钢卡

公务卡账户

公务卡

公司卡账户

所有卡

3)其他
客户订购5倍积分权益且该权益生效后,针对符合规则的消费,客户合计获得5倍积分(含本身交易获得的消费积分)。


三、其他业务内容

项目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分期付款

《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条款与细则》

账单分期可分期金额条款“最近一期已出账单显示的新增人民币刷卡消费金额”

“最近一期已出账单中的人民币消费余额”

账单分期申请时间原条款“可在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账单日次日起至该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2日期间申请”

“可在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账单日次日至下期账单账单日间申请”

《自由分期(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与细则》

自由分期付款申请时间原条款“主卡持卡人即可于消费后至当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2天申请”

“主卡持卡人即可于消费后至当期账单账单日间申请”

自由分期付款新增“自由分期付款业务的每期应还金额和手续费不参加浦发信用卡中心积分计划。”

《自由分期付约定签约业务条款与细则》

已签约客户自动转自由分期条件条款“在签约期内客户符合自由分期付条件的交易将自动按照客户指定分期期数进行分期”

“在签约期内客户名下同一账户的各张卡片一旦发生符合自由分期付条件的消费交易将自动按照客户指定分期期数转为分期付款交易”

《延期还本业务条款与细则》

延期还本可分期金额原条款“对不超过该期已出账单的新增消费本金(最低1元)”

“该期已出账单中的人民币消费余额”

延期还本申请时间原条款“可在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账单日次日起至该期账单到期还款日之间” 变更为“可在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账单日次日至下期账单账单日之前”。

“可在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账单日次日至下期账单账单日之前”

刷卡金

自助渠道查询刷卡金记录

查询最长期限24个月

查询最长期限12个月,如需查询12个月以上刷卡金获取及使用记录,请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788。

短信及时语

统一的短信提醒起始金额

同一账户下多张信用卡可分别设置短信提醒起始金额

同一账户下多张信用卡将为统一的短信提醒起始金额

 吉利卡

吉利卡手续费计费规则

自消费记账日起每日日终透支本金余额以吉利卡手续费按日计费,在下期帐单内统一记账。
若在当期帐单最后还款日前全额还款,需要支付自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期间的吉利手续费;
若在当期对账单最后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则需支付自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及滞纳金,但无需支付吉利手续费。

吉利手续费自记账日起按每日日终透支本金余额以约定的吉利手续费率按日计算,在下一期账单日统一记账,持卡人需在当期对账单最后还款日前还清最低还款额。如持卡人未在当期对账单最后还款日前还清最低还款额,则自下一个账单日次日起改按每日日终透支本金余额以每日万分之五的费率按日计算,并按领用合约中列示的计算方法按月计收滞纳金,直至还清最近一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自还清后的下一期账单日次日起,恢复按原约定的吉利手续费率计算吉利手续费。

浦发财星金卡、浦发青春信用卡及浦发校园青春信用卡

每月首笔取现免手续费适用范围

仅限ATM

适用于柜面和ATM取现;同时溢存款取现不计入每月取现次数。

 浦发银联E-GO卡

云闪付

不支持云闪付

可支持云闪付(包含APPLEPAY苹果付、HCE云支付)。

交易安全码形式

采用动态安全码

采用固定安全码。

消费额度

可以按日设置卡片额度、单笔交易限额不能区分境内境外、无单日交易限制设置。

需按帐单周期进行卡片额度设置,单笔交易限额可以区分境内境外,新增单日交易限制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