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消费满额赠积分礼
1.活动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活动对象:活动期间成功申请并获批东航浦发联名卡白金卡/钛金卡/金卡主卡的客户。
3.活动内容:活动周期内,成功申请并获批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主卡,核卡后90天(含)内消费满额次月底前即可获赠东方万里行积分。
☆ 白金卡主卡持卡人,核卡后90天内使用该卡累计合格消费满人民币5000元(或等值外币),次月底前即可获赠3000东方万里行积分。
☆ 钛金卡主卡持卡人,核卡后90天内使用该卡累计合格消费满人民币3000元(或等值外币),次月底前即可获赠2000东方万里行积分。
☆ 金卡主卡持卡人,核卡后90天内使用该卡累计合格消费满人民币2000元(或等值外币),次月底前即可获赠1000东方万里行积分。
4.每位持卡人仅限获得一次东方万里行积分赠送。(包括但不限于此活动期间,历史通过申请该卡消费满额获得过东方万里行积分赠送的持卡人,无法通过本活动获得奖励。)
5.同一周期内,若持卡人名下有2张(含)以上消费达标的东航金卡/东航钛金卡/东航白金卡,根据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入账时间排序,以优先达标卡片为准获赠对应积分。消费时间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6.所有消费需为合格消费。合格消费即为可获得积分的浦发信用卡交易,定义详见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公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
7.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得奖励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本活动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8.如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权益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奖励。浦发银行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若系统漏洞、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持卡人获得与本活动/权益规则不符的权益或优惠,浦发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或收回持卡人所获非正常奖励的权利。
9.为确保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10.持卡人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的,将被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11.外币结算汇率以记账日当天汇率为准。 
12.如遇法定节假日,东方万里行积分将延期转换至主卡持卡人的东方万里行会员账户内。
13. “东方万里行”积分及相关服务由东方航空提供,有关“东方万里行”积分的使用规则将适用东方航空相关规则条款。本活动礼品或服务质量及售后问题由东方航空负责。因持卡人使用礼品或享受服务导致的纠纷,请持卡人联系商户解决(东方万里行会员服务专线95530),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14.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布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8788、02138784988(境内);86-21-38784988(境外)。
15.本活动/权益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
16.关于年费政策请至浦发信用卡中心网站查询。

享里程积分累积
1.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消费累积里程积分比例如下表:

 

东航·浦发联名白金信用卡

东航·浦发联名钛金信用卡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金卡

人民币单笔
消费每消费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10累积
1东方万里行积分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14累积
1东方万里行积分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15累积
1东方万里行积分
美金单笔
消费每消费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US$1累积
1东方万里行积分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US$1累积
1东方万里行积分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US$2累积
1东方万里行积分

2.以实际入账币种为准。积分累积规则如上述表格内消费金额及比例所示,单笔消费扣除已累计积分的金额后不足的消费金额部分将无法累计积分,且不可多笔消费合计累计积分。
3.附属卡消费所累积的东方万里行积分归入主卡账户计算。 
4.持卡人消费自动累积联名卡积分,并于下一个账单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自动转换至主卡持卡人东方万里行会员账户内。
5.有关东方万里行积分的使用规则将适用东航相关规则条款。持卡人可登录东方万里行官方网站https://easternmiles.ceair.com/或拨打东方万里行会员服务专线95530查询。 
6.积分业务说明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积分的年度累积上限及使用该信用卡积分兑换合作方积分的年度上限如下表,持卡人每年仅可在下述范围内兑换相应卡种合作方积分:

卡产品名称 合作方积分名称 联名信用卡积分年度累积上限 兑换合作方积分年度上限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金卡 东方万里行积分 900000点 60000点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钛金卡 东方万里行积分 1400000点 100000点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白金卡 东方万里行积分 2000000点 200000点

注:“年度”上限指自然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时一经确认持卡人通过非正当手段套取积分,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不累积相应积分。 
7.本活动所有消费均指可获得积分的浦发信用卡交易,定义详见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公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
8.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得权益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本权益及活动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9.如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权益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权益。浦发银行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若系统漏洞、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持卡人获得与本活动/权益规则不符的权益或优惠,浦发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或收回持卡人所获非正常权益或优惠的权利。
10.为确保权益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11.持卡人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的,将被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12.关于年费政策请至浦发信用卡中心网站查询。
13.外币结算汇率以记账日当天汇率为准。 
14.如遇法定节假日,联名卡积分将延期转换至主卡持卡人的东方万里行会员账户内。
15. “东方万里行”积分及相关服务由东方航空提供,礼品或服务质量及售后问题由东方航空负责。因持卡人使用礼品或享受服务导致的纠纷,请持卡人联系商户解决(东方万里行会员服务专线95530),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16.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布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8788、02138784988(境内);86-21-38784988(境外)。
17.本活动/权益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