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派精选礼品赠送细则

 

1、活动期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权益兑换有效时间:权益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3、活动内容:浦发银行Visa无限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在活动期内使用Visa无限信用卡并通过Visa线路在全球的消费,持卡人每月(自然月)任意进行1笔合格消费,达标次月月底最后一日即可免费获得3点野兽派产品兑换权益点数。每位持卡人在整个活动有效期内最多可获得36点野兽派权益兑换点数(12次达标资格、每次达标3点权益兑换点数)。
4、每一统计周期每位消费达标持卡人最多获得3点权益兑换点数,每次权益兑换点数有效期自达标统计周期次月月底最后一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例如:您在2023年1月自然月消费达标可获得当期达标资格3点野兽派产品权益兑换点数,可在2023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9日内进行权益兑换,2024年3月1日起则权益资格失效。
5、本权益兑换的产品包括定制款永生花礼盒及家居产品等,具体产品及兑换所需消耗点数以兑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产品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6、合格消费:本活动的合格消费指活动有效期内使用Visa无限信用卡并通过Visa线路的线上线下交易,不含取现、还款、分期(包括商品分期、汽车分期等其他形式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银行费用(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其他增值服务费(参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业务主要收费项目表》)。也不包括因退换货、退税等任何原因退回/返回/计入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金额及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
7、消费时间统计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消费北京时间为准。若因商户请款原因导致入账时间延迟,特设7天等待期,自统计周期到期次日起算,如等待期内消费仍未到账或因卡组织或收单行原因导致无法识别的境外消费,则该笔消费不计入本活动统计。
8、本活动统一以人民币作为统计口径,所有以美元入账的消费将统一以入账当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实时汇率折算后计入本活动。附属卡合格交易计入主卡。
9、统计周期内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或撤销等类型交易的,不计算在本次活动内。在活动期间之前发生消费的,退货、退款消费按原消费的交易发生时间为准。在活动期间内发生消费的,在统计周期内的进行正负冲抵。
10、当月达标的持卡人可于达标次月月底最后一日起通过“浦大喜奔APP—高端卡权益专享—卡片专区—Visa无限卡” 内具体页面进行野兽派权益产品兑换。成功确认兑换后,持卡人兑换时预留的手机号将收到产品订单短信。
11、野兽派鲜花产品需提前10天预订,具体不可兑换日期以页面宣告为准;仅限野兽派门店城市兑换(上海、北京、杭州、南京、成都、沈阳、天津、重庆、广州、武汉、深圳)。鲜花品种根据季节有所变化,以实物为准。
12、若持卡人的浦发信用卡账户处于逾期缴款、冻结和销卡等非正常状态的,或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将不得参与上述活动。如持卡人利用系统或规则漏洞恶意套取活动奖励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持卡人获奖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次活动所获的产品或奖励。
13、本活动有关礼品或服务由相关商户提供,礼品或服务质量及售后问题由商户负责。因持卡人使用礼品或享受服务导致的纠纷,请持卡人联系商户解决(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10:00-18:00,商户客服热线: 4008570090),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14、持卡人参与此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活动规则。若对于活动有异议,可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专线4007895528(境内)、86-2138859888(境外)进行查询。如遇我行系统日常维护升级,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在系统维护升级前,通过浦发信用卡官网“最新公告”专区提前公示,持卡人可参考系统维护时间自行决定参与该活动。持卡人的活动参与及奖励情况以活动页面显示为准,如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活动页面无法正常显示或显示错误的,以后台记录为准;活动当天如因任何非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原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信用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15、如持卡人存在下述任一情形,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持卡人采取冻结权益、暂停或取消所有信用卡权益、取消或降低持卡人的授信额度、调低持卡人的卡片级别、止付、冻结、中止信用卡业务、终止信用卡等一项或多项风险管控措施:
(1)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合理理由认为,持卡人具有任何虚假交易、非正常用卡、欺诈、舞弊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持卡人将其名下信用卡出租、转借、转让、交由他人使用;
(3)持卡人将其名下信用卡权益转借、转让、售卖、交由他人使用;
(4)持卡人将信用卡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个人消费领域;
(5)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银行系统漏洞、使用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恶意兑换或套取信用卡权益、破坏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等行为;
(6)持卡人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
16、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17、本权益活动规则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浦发银行相关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