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1. 本活动适用于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以成功登记的有效主卡卡号信息为准计入本次活动统计。附属卡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如附属卡持卡人进行任意消费,主卡持卡人收到免费微信及时语提醒后即可获赠一个“浦发红包”,“浦发红包”计入主卡持卡人账户内。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冻结账户及其他非正常状态账户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
2.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3.持卡人参与此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动规则及条款。如遇我行系统日常维护升级,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在系统维护升级前,通过浦发信用卡官网“最新公告”专区提前公示,因系统维护升级导致持卡人无法参与红包活动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做补偿。
4.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期间,持卡人关注并将其名下浦发信用卡与“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绑定,持个人名下已绑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进行消费(含使用信用额度取现),并在收到免费微信及时语提醒后,即可获赠一个“浦发红包”。分期交易、于“我要特权”平台购买的产品、信用卡还款、退货、预授权完成、预授权撤销、溢存款取现等贷方交易均没有红包。每位持卡人每天限得到5个“浦发红包”,红包数量以计入主卡持卡人账户为准。对于不按本活动规则获取各类红包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终止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或使用任何作弊及非正常手段和工具套取活动优惠的行为的,并对其所获的各类奖励不予发放,已发放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其账户中相应扣除。因持卡人手机系统版本或网络原因导致红包获奖页面显示异常或对应礼品不符的,持卡人的中奖信息以“浦发爱红包”―“已打开的红包”中记录的中奖明细为准。
5. 本次活动期间内,持卡人每日单笔消费金额分别需要满足5档交易金额才可获得对应5个红包。若一笔交易满足多个档次,则计为满足最高一档交易金额要求并获得对应红包;若当日多笔交易满足同一档次交易金额要求,以当日最先发生的交易计入该档次并获得对应红包,同一档次仅限当日首笔符合要求的交易可获得红包,其他交易按照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计为满足低一档的交易金额要求,以此类推;每活动日,若一笔交易所满足的交易金额档次及其下所有档次均已有满足条件的交易,则该笔交易无法获得红包。5档交易金额分别为:10元(含)以上、20元(含)以上、30元(含)以上、50元(含)以上以及100元(含)以上(所有金额均指人民币,外币消费后按消费时系统内汇率计算,未满足交易金额条件无法获得红包。持卡人可选择打开“1包”(消耗一个“浦发红包”)、打开“8包”(一次性消耗8个“浦发红包”)或者打开“20包”(一次性消耗20个红包“浦发红包”),“1包”、“8包”及“20包”内的礼品为随机浦发信用卡积分(下称“积分”)。所获浦发信用卡积分在打开红包并完成活动注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入账,同一天获得的积分累计后一并入账。若持卡人未收到活动奖品且未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拨打客服热线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放弃活动奖品,且浦发信用卡中心不再补发活动奖品。
6.本次活动期间, 持卡人可通过浦发信用卡微信或浦大喜奔APP中搜索“浦发红包”进入 ,持卡人每天23点前通过“红包plus”专区随机领取一个指定任务,根据任务提示持卡人本人完成指定任务要求后,需在当日23点59分59秒前通过“红包plus”专区领取任务奖励,任务奖励为随机浦发信用卡积分(下称“积分”)。
7.本次活动期内,持卡人可以将自己名下消费获得并还未过期的“浦发红包”转赠给他人,转赠时客户可选择转赠的红包数量,将它们转赠给微信好友,一旦转出不可取消,转出后的领取有效期为24小时,若24小时内无人领取,则该红包在转赠日的次日24点退回给转赠人。收到转赠“浦发红包”的客户必须已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转赠出的“浦发红包”有效期则根据该红包原始消费获得时间日起的15天。
8. 每个“浦发红包”内还藏有一些随机送出的分享红包,持卡人可将它们分享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里的好友。每位客户每天最多可打开15次分享红包。每位客户每天从同一客户处仅可打开一次分享红包。分享红包在“浦发红包”打开后的24小时内有效,客户可打开分享红包领取奖励(非百分百有奖),超过24小时则无法再打开。
9. “浦发红包”奖励可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浦发爱红包”—“我的红包”—“已打开的红包”页面中查看。
10. 持卡人需于活动期间内在“浦发爱红包”—“我的红包”—“未打开的红包”活动页面内容的引导下进行“活动注册”,登记用于返奖的持卡人本人名下浦发信用主卡卡号等信息。活动注册须在获赠红包后30天内完成,只有成功注册并正确完成了信息登记的主卡持卡人才能最终获得奖励,若持卡人需要更改注册卡号,可在“浦发爱红包”—“我的红包”—“已打开的红包”中进行修改,持卡人自成功修改当日起所获奖励即计入新卡中。如获奖者登记了不符合活动规则要求的卡号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更新注册卡号或于奖励发放前取消关注“浦发银行信用卡”微信账号将视为弃奖。
11.本活动期间内,持卡人本人获赠的红包及通过转赠另外获得的“浦发红包”,有效期均为自获得红包之日起15天,逾期将无法打开该红包且无法成功领取红包内的礼品。
12. 本活动所获得的积分(包括“1包”、“8包”、“20包”、分享红包以及plus中获得的积分)将累积客户个人帐户积分,非联名卡积分(除VISA普卡(专属版)、VISA金卡(专属版)仍累积联名卡积分). 如持卡人使用VISA普卡(专属版)、VISA金卡(专属版)仍注册活动,则仍应遵守其相应的积分累积规则,获赠的积分(包括“1包”、“8包”、“20包”、分享红包以及plus中获得的积分)将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或折算为对应的合作伙伴奖励积分后计入相应账户。若在活动中获赠的积分数小于该持卡人所持产品的最低积分兑换里程起点数,或折算为对应的合作伙伴奖励的积分小于1,或折算为对应的合作伙伴奖励的积分有小数点部分,则持卡人所获积分将无法最终计入其账户。
13.如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
14.持卡人存在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将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15. 持卡人须遵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可登录www.spdbccc.com.cn查询)。赠送的积分不得兑换现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及有权调整或变换礼品。
16.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将不时调整或变换活动奖品、商品。
17.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相关文件约束。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8788、02138784988(境内);86-21-38784988(境外)。备注1:“交易获取红包获取举例”
举例1:客户A当天消费共5笔分别金额为:第一笔交易:55元、第二笔交易55元、第三笔交易25元、第四笔交易55元、第五笔交易100元,客户当天共获得5个红包说明:客户第一笔交易55元,满足了规则第四档交易要求(50元以上)获得了一个红包。第二笔交易55元后,因已有满足第四档要求(50元以上)的交易,故第二笔交易计为满足下一档交易要求(30元以上)获得了第二个红包。客户第三笔交易25元,满足了规则第二档交易要求(20元以上)获得了第三个红包,客户第四笔交易55元后,因已有满足第四档要求(50元以上)、满足第三档要求(30元以上),满足第二档要求(20元以上)的交易,故第四笔交易计为满足下一档交易要求(10元以上)获得了第四个红包。客户最后一笔交易100元,满足第五档交易要求(100元以上),故第五笔交易获得最后一个红包。
举例2:客户B当天消费共5笔分别金额为:第一笔交易:100元、第二笔交易100元、第三笔交易90元、第四笔交易8元、第五笔交易60元,客户当天共获得4个红包。
举例3:客户C当天消费共5笔分别金额为:第一笔交易:500元、第二笔交易30元、第三笔交易20元、第四笔交易9元、第五笔交易40元,客户当天共获得4个红包。
备注2: 联名卡累计积分举例 
举例1:客户A红包活动注册为联名卡,联名卡积分折算比例为16:1.客户当日打开“1包”获得20积分8包”获得100积分,分享红包获得10积分,plus任务领取 200积分.客户当日总计可获得联名卡积分分别为:1+6+12=19联名卡积分.( 1包”获得20积分折算为1.25联名卡积分取整为1联名卡积分8包”获得100积分折算为6.25联名卡积分取整为6联名卡积分,分享红包获得10积分折算为0.625,联名卡积分低于1联名卡积分故积分不计入,plus任务领取 200积分折算为12.5联名卡积分取整为12联名卡积分),故客户当日总计获得19联名卡积分,并一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