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20年2月11日-3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特邀客户:收到活动邀请短信的主卡持卡人(限名下个人信用卡账户)
活动邀请码   E36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内,特邀客户成功办理账单分期或自由分期付(以下统称“交易分期”)首笔达标的交易分期即可获得对应分期刷卡金奖励:

58
分期刷卡金

满足:
6期及以上期数
单笔交易分期金额达5000元(含)及以上

88
分期刷卡金

满足:
6期及以上期数
单笔交易分期金额达10000元(含)及以上

128
分期刷卡金

满足:
6期及以上期数
单笔交易分期金额达20000元(含)及以上

188
分期刷卡金

满足:
6期及以上期数
单笔交易分期金额达30000元(含)及以上

活动细则
1. 本次活动仅限活动期间收到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发送的、包含活动邀请码E36短信的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参与,持卡人可以通过所有交易分期(账单分期或自由分期付业务,以下简称交易分期)官方办理渠道参与本次活动,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官方网站、浦大喜奔APP、浦发信用卡支付宝服务窗、浦发信用卡云账单、浦发手机银行、浦发网上银行、浦发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认可的渠道。
2.活动期间成功办理首笔6期及以上的交易分期,即可获得最高188元分期专用刷卡金礼遇,每持卡人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首笔交易分期指在活动期间内,首笔成功办理并满足任意一档活动条件的交易分期。刷卡金按照首笔交易分期符合条件的最高档次发放,不同档位奖励不可同享。
3. 分期专用刷卡金将于持卡人满足本活动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返回至持卡人参与本活动所使用的浦发银行信用卡账户中,持卡人所获得的分期专用刷卡金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过期自动失效,不得延期或强制抵扣。持卡人可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用卡服务-查账积分-我的刷卡金”或“浦大喜奔APP-输入刷卡金查询”等官方渠道查询。
4.分期专用刷卡金不得兑现、转让。同时分期专用刷卡金不影响卡片的信用额度、可用额度、账户余额等,分期专用刷卡金可用于抵扣有效期内自由分期付或账单分期业务所新增分摊的每期分期手续费的金额。持卡人所有满足条件的分期交易的办理时间不论早于还是晚于分期专用刷卡金入账时间,只要分期手续费的记账时间在分期专用刷卡金有效期内,即可在分期手续费记账日后一天进行抵扣使用。
5. 活动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参与活动。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并收回已发放奖励,包含但不限于: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争议交易或退货交易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奖励;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销户、冻结及其他非正常状态;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6. 如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撤销或提前终止已办理的账单分期或自由分期付,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收回已发放的分期专用刷卡金,其中已抵扣或已折扣的手续费将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除,如届时持卡人信用卡溢存款不足以抵扣,则将按应扣除金额计入持卡人账单。
7.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变更本活动奖励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8.参加本活动的持卡人在申请自由分期付或账单分期时,仅可在办理渠道支持的范围内选择手续费支付方式。
9.持卡人办理的分期交易仍应受《消费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和《账单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的约束。
10.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相关积分活动规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