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吉祥航空积分礼遇活动细则


一、活动对象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新户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二、活动内容
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成功申请并核发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的新户主卡持卡人,在核卡当日(含)起60天内激活卡片并使用该卡进行任意消费一笔,次月底前可获赠100点吉祥航空积分。每位持卡人仅限获得一次吉祥航空积分赠送。
三、活动条款
1. 获赠积分将于持卡人下一个账单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自动转化为吉祥航空会员积分并发放至主卡持卡人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
2. 任意消费为实付金额不低于0.01元。
四、其他条款
1. 新户定义: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个月及以上的主卡持卡人。若满足活动条件的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了两张及以上的信用卡,将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活动期间审核出的第一张卡片为准并参与相对应的活动。申请人的申请渠道信息和持卡信息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记录为准。
2. 本活动获得的吉祥航空积分,积分兑换使用规则、积分有效期与吉祥航空积分规则一致,但不可用于衡量吉祥航空会员等级。
3. 吉祥航空积分由吉祥航空直接提供,持卡人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该积分。任何有关该积分之使用责任,均由吉祥航空负责。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就使用吉祥航空积分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 如遇法定节假日,吉祥航空积分将延期转换至主卡持卡人的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
5.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权益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6. 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该类持卡人获奖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次活动所获赠的权益或奖励。
7. 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限内注销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将取消其所有卡片权益及礼遇。
8. 为确保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9.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全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本活动及权益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10.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