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对象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悦享版)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二、活动内容
2020年9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成功申请并核发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可在申请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时自主选择该卡消费积分累积方式,持卡人可在吉祥航空积分或浦发信用卡积分两者中选择,联名卡的消费积分将根据持卡人选择的积分种类规则进行累积,且选择后不能更改。
三、活动条款
本权益仅可在主卡持卡人申请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时进行选择,一经选择后,不支持更改积分种类。
(一)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持卡人选择累积吉祥航空积分时:
1. 2020年9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持卡人消费自动累积浦发联名信用卡积分,并于下一个账单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自动转化为吉祥航空会员积分发放至主卡持卡人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浦发联名信用卡积分不可使用或兑换其他礼品。
2. 消费累积积分比例如下表:
|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 |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 |
(尊享版) | (悦享版) | |
人民币单笔 消费每消费 |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260元累积1吉祥航空积分 | 单笔消费每消费满360元累积1吉祥航空积分 |
注:单笔消费扣除已累积积分的金额后不足累积标准的消费金额部分将无法累积积分,且不可多笔消费合计累积积分。
3.附属卡交易所累积的吉祥航空积分归入主卡账户计算,并自动转换至主卡持卡人的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E-GO卡消费不累积吉祥航空积分。
4.积分业务说明: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年度可兑换合作方积分上限如下表,持卡人每年仅可在下述范围内兑换相应卡种合作方积分:
卡产品名称 | 合作方积分名称 | 兑换合作方积分年度上限 |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 | 吉祥航空积分 | 10000点 |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悦享版) | 吉祥航空积分 | 5000点 |
注:“年度”上限指自然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时一经发现持卡人通过非正当手段套取积分,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停止累积积分,并且不予补发补偿。超出年度兑换上限未兑换的浦发联名卡积分将于权益有效期内的下一年度自动兑换为吉祥航空积分,兑换积分不超过年度上限。
5. 有关吉祥航空积分的使用规则、积分有效期等将适用吉祥航空相关积分规则条款,具体可参见吉祥航空官方渠道公布的《吉祥航空•如意俱乐部会员手册》,或拨打吉祥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520咨询。
(二)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持卡人选择累计浦发信用卡积分时:
1. 按现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进行累积及使用,具体可参见浦发信用卡中心官方渠道公布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
四、其他条款
1. 吉祥航空积分及相关服务由吉祥航空提供,礼品或服务质量及售后问题由吉祥航空负责。因持卡人使用礼品或享受服务导致的纠纷,请持卡人联系商户解决(吉祥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520),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2. 所有消费需为合格消费。合格消费即为可获得积分的浦发信用卡交易,定义详见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公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
3. 如遇法定节假日,吉祥航空积分将延期转换至主卡持卡人的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
4.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权益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5. 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该类持卡人获奖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次活动所获赠的权益或奖励。
6. 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限内注销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将取消其所有卡片权益及礼遇。
7. 为确保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8.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全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本活动及权益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8788、02138784988(境内);86-21-38784988(境外)。
9.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