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对象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二、活动内容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成功申请并核发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的主卡持卡人,在核卡当日(含)起60天内激活卡片并使用该卡累积消费满888元及以上,次月底前可获赠吉祥航空国内通用升舱券(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1张,限量5000张,先到先得。每位持卡人限享一次。
三、活动条款
1. 本活动升舱券将于持卡人活动达标后的次月底前发放至持卡人的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
2. 使用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180天内有效。
3. 适用航班日期:自发放之日起180天内的适用航班。
4. 使用渠道:持有升舱券的旅客,可通过吉祥航空APP“快速升舱”页面使用升舱券办理在线升舱。
5. 适用航班:吉祥航空实际承运的国内(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航线的机票(018票号)。
6. 目标舱位:当吉祥航空官方APP在售公务舱A舱有空余座位时可兑换使用。
7. 一张升舱券仅可办理单人、单航段升舱。
8. 申请特殊服务(轮椅旅客、无陪儿童)、团队/团队散客客票(E舱)、中转联程客票(G舱)、免票(X舱/N舱)、常旅客积分兑换优惠票,目前暂不支持在线办理此业务。
9. 航班起飞前70分钟以后不可使用。
10. 已经改期过的客票不支持使用升舱券升舱。
11. 升舱券仅限吉祥航空常旅客本人使用。
12. 退款/退券规则:(退款规则视平台订单规则实际情况而定)
1)客票发生自愿退票、变更
客票发生自愿退票,升舱券不退回,升舱前的经济舱客票,按原舱位客票规定办理自愿退票手续;
客票发生自愿变更,按实际升舱后的公务舱相关规定办理客票变更。
2)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变更、签转
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升舱券退回至旅客账户,有效期不变,升舱前的原经济舱客票,按原舱位客票规定办理非自愿退票手续;
客票发生非自愿变更、签转,可按实际升舱后的公务舱相关规定进行保障。
四、其他条款
1. 关于吉祥航空升舱权益相关问题及规则请以吉祥航空各官方渠道公布内容为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非权益服务的提供方,不就相关问题承担责任。相关咨询及后续服务由合作商提供。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吉祥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520)咨询。
2. 申请人的申请渠道信息和持卡信息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记录为准。
3. 消费时间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4.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权益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5. 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该类持卡人获奖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次活动所获赠的权益或奖励。
6. 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限内注销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将取消其所有卡片权益及礼遇。
7. 相关权益发放如遇法定节假日将顺延。
8.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全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本活动及权益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9.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