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因持有多张卡,或因与其他持卡人同行成为连带被保险人,会发生保障利益重叠交叉的情形,但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作累加,保额以其所投保的信用卡对应保障利益中高者为准。
2.持卡人的配偶或子女须与持卡人同行时方能获得以上保障。如持卡人的配偶或子女与持卡人不同时搭乘同一公共交通工具,则供应商对持卡人的配偶和子女不承担保险责任。
3.持卡人同行子女人数限两人以内(含两人),每人保险金额同表格中所列同行子女保险金额。
交通工具:是指旅行社安排的用于景点接送及酒店接送的旅游巴士,以及领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轮船、火车、地铁、轻轨、公共汽车、出租车,及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经营的固定翼飞机,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在两个建成的商业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直升机站之间运营的直升飞机和任何按固定的路线和时刻表运营的固定机场客车。
凡上述所列的各种交通工具用于非上述接送或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均属不符合本合同交通工具的定义。
4. 航班延误的时间计算以下列两种情况中较长者为准:
(1)自原计划搭乘的航班的原定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该航班或航空承运人安排的替代航班开出时间为止;
(2)自原计划搭乘的航班的原定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航班实际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5. 行李延误
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随行托运的行李在其所乘的航班抵达预定目的地后未同时抵达,且航空承运人实际交付行李时间与行李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延误达到保险单所载明的时间,供应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理赔相关理赔单据:
申请项目 |
应备文件 |
身故保险金 |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见附件);
(2)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交通事故证明;
(4)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刷卡生效凭证;
(8)如非持卡人本人发生意外,请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和资料;
(9)保险金支付的受益人账户信息。 |
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见附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交通事故证明;
(4)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保险人认可的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刷卡生效凭证;
(7)如非持卡人本人发生意外,请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和资料;
(8)保险金支付的被保险人本人账户信息。 |
航班延误/行李延误 |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2)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延误时间及原因的书面证明;
(3)刷卡生效凭证
(4)保险金支付的被保险人本人账户信息 |
旅行证件遗失 |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2)警方的书面证明;
(3)重置护照、旅行票据及其它旅行证件的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
(4)由此额外支出的旅行费用及酒店住宿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
(5)刷卡生效凭证
(6)保险金支付的被保险人本人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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